关于召开2023年度学术年会会议暨第六届全国智能技术应用高峰论坛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2 来源:总会

各位委员、相关单位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更好的推动智能技术发展,定于2023年10月19日至22日在广东汕头召开“2023年度学术年会暨第六届全国智能技术应用高峰论坛”,主要内容包括:征集2024年度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研究课题,举办第六届全国智能技术应用论坛与元宇宙研讨会,修订智能医学专委会工作条例及接受专委会业务指导各分会管理办法,举办医药及智能技术教学创新展示,中国医药教育协会智能医学专委会换届选举,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智能技术应用专委会换届选举,全国大学生智能技术应用大赛(含省级赛)经验交流。进行本年度工作总结、下年度工作安排和副主委、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请大家按时参加。

一、会议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中国医药教育协会

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

承办单位:中国医药教育协会智能医学专业委员会

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委员会

高等学校智能医学教产学研联盟

汕头大学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二、年会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10月19日(全天报到);

报到酒店:汕头大学学术交流楼;

住宿费:双人间460元/人/天;单人间420元/人/天;食宿自理;

住地:汕头大学学术交流楼(备用酒店:汕头嘉达酒店);

会议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2日(全天);

会议地点:汕头大学科技楼学术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有关专家学者,关注和致力于智能医学事业的政府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公司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总会有关领导,专委会(联盟)委员。因涉及到换届选举,请有意参与竞聘本届专委会委员、常委、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主任委员的专家参会,缺席本次会议的专家不予考虑加入本届专委会。专委会业务指导的各分会派出至少10位委员参会(分会会长组织报名,报名情况提交给秘书处)。

四、会议安排

1、10月19日

(1)全天报到;

(2)智能医学专委会常委会(晚)。

2、10月20日

上午

(3)开幕式;

(4)领导讲话;

(5)智能医学专委会工作汇报;

(6)各分会工作汇报;

(7)联盟工作汇报;

(8)智能技术专委会工作汇报;

(9)全国大学生智能技术应用大赛(含省级赛)经验交流;

(10)换届选举;

(11)修订智能医学专委会工作条例及接受专委会指导的各分会管理办法;

(12)征集并推荐申报2024年度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课题。

下午

(13)第六届全国智能技术应用高峰论坛。

3、10月21日

(14)医药及智能技术教学创新展示活动。

4、10月22日

(15)参观汕头大学。

五、会议须知

(一)会费标准:

1、会议参会者:

1)每人需缴纳会务费1480元;

2)开具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会务票据等相关事宜;

3)参会人员交通住宿费自理,会务组统一安排;

2、会务费也可在会议报到地现场缴纳,也可通过转账、刷(公务卡)等方式支付(如希望现场领取发票请于会议报到前5天打到协会账户上)。

3、汇款信息

户名:中国医药教育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太平桥支行  

账号:0200020309014400971

地址:北京丰台西三环南路14号院1号楼2419

(二)详细日程请关注智能医学专委会微信公众号信息;

(三)参会人员请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参会回执发送至邮箱znyxzwh@126.com;

(四)参会回执见附件。

4、因本年度专委会换届改选,下届专委会任职期限为2023年至2027年,参加本次换届会议后新当选专委会委员、常委、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主任委员等需交纳新一届智能医学专委会会费,会费标准为100元/年,连续交纳5年,应为500元(其中新当选委员如在2019年交纳过会员费,本次应交纳400元;2020年交纳过会员费,本次应交纳300元;2021年交纳过会员费,本次应交纳200元;2022年交纳过会员费,本次应交纳100元),会员费应汇入中国医药教育协会账户(见以上第五条中表述)。需在打款备注注明:姓名+智能医学专委会会员费,并向组委会提供发票信息,包括:姓名、备注内容(单位、税号)、金额、电话、邮箱、汇款时间、汇款人名称。

六、联络人

  处:苑   17512402222

会务咨询:林  舜 13719900280

项目责任人:杨卫华 15157223639

张志常 18900910770

 

2023年度学术年会会议暨第六届全国智能技术应用高峰论坛通知.pdf

 


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

2023年10月1日